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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源不足時期油品配售辦法 第10條

汽車用油之配售,汽車所有人應於規定期間內,持行車執照正本及影本一 份,向中油公司營業處或指定之加油站請領配油卡 (如附卡) ,中油公司 於行車執照加註配油卡編號後,發給同編號之配油卡。汽車所有人憑卡在 加油站配購油品,或在營業處配購加油票或提貨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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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