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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症患者權益保障辦法 第4條

油症患者有醫療或其他照護需要時,醫療及照護機構人員不得無故拒絕提供服務,亦不得予以任何歧視或不公平之對待。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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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