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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法醫研究所辦事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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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法醫研究所辦事細則 第8條
人事管理員職掌如下: 一、人事規章之研擬事項。 二、本所組織編制、職務歸系之研擬及審核事項。 三、本所職員任免、核薪、遷調、考試分發、銓審案件之擬議及核轉事項 。 四、平時考核、獎懲、考績之擬議及核轉事項。 五、本所職員訓練、進修及出國考察之擬辦事項。 六、本所職員差假及勤惰之管理事項。 七、慶典集會之籌辦事項。 八、本所職員保險、福利及文康活動之規劃事項。 九、退休、資遣、撫卹案件之審議及核轉事項。 十、上級交辦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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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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