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法務部矯正署少年觀護所辦事細則 › 第6條

法務部矯正署少年觀護所辦事細則 第6條

衛生科掌理事項如下: 一、衛生計畫及設施之指導。 二、少年之健康評估、健康檢查、疾病醫療及衛生教育。 三、傳染病之預防。 四、環境衛生清潔檢查及指導。 五、藥品調劑、儲備及醫療器械之管理。 六、少年疾病、死亡之陳報及通知。 七、其他有關身心及衛生保健事項。
AI 白話解釋
← 第5條看 法務部矯正署少年觀護所辦事細則 全文第7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