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法務部矯正署少年輔育院組織準則 › 第6條

法務部矯正署少年輔育院組織準則 第6條

少年輔育院得視實際需要,聘請兼任教師授課。
AI 白話解釋
← 第5條看 法務部矯正署少年輔育院組織準則 全文第7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