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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調查局處務規程 第15條

諮詢業務處掌理下列事項: 一、諮詢工作之規劃及管理。 二、諮詢工作之指導、支援及考核。 三、諮詢人員之布置、聯繫及慰助。 四、其他有關諮詢業務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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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