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法庭席位布置規則 › 第12條

法庭席位布置規則 第12條

本規則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七月十七日施行。 本規則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十月三十日修正發布之條文,自一百十年二月一日施行。 本規則中華民國一百十年三月十九日修正發布之條文,除第二條第一項第三款自一百十二年一月一日施行外,自一百十年七月一日施行。 本規則中華民國一百十年十一月十九日修正發布之條文,除第二條附圖二之一自一百十二年一月一日施行外,自發布日施行。
AI 白話解釋
← 第11條看 法庭席位布置規則 全文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