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法院組織法 › 第102條

法院組織法 第102條

裁判之評議,以審判長為主席。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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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