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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事報告規則 第7條

外國籍船舶依外國船舶運送業僱用中華民國船員辦法僱用我國船長、海員者,其海事報告之簽證依第五條之規定。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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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