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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事評議規則 第5條

航政機關辦理海事行政調查之卷證資料及海事檢查報告書,非依法令不得對外提供。 前項海事行政調查卷證資料或海事檢查報告書,應以密件送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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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