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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岸管理法 第30條

海岸管理基金用途限定如下: 一、海岸之研究、調查、勘定、規劃、監測相關費用。 二、海岸環境清理與維護。 三、海岸保育及復育補助。 四、海岸保育及復育獎勵。 五、海岸環境教育、解說、創作及推廣。 六、海岸保育國際交流合作。 七、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准有關海岸保育、防護及管理之費用。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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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