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海洋委員會海巡署偵防分署組織規程 › 第7條

海洋委員會海巡署偵防分署組織規程 第7條

本分署為應任務需要,得設軍職單位或職務。
AI 白話解釋
← 第6條看 海洋委員會海巡署偵防分署組織規程 全文第8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