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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委員會海巡署教育訓練測考中心組織規程 第2條

本中心掌理下列事項: 一、海洋職類教育訓練計畫與流路之規劃、執行、管制及考核。 二、海洋專業職能訓練、測考與證照制度之規劃及執行。 三、國內外人力培育與發展機構之技術交流、合作及執行。 四、數位學習與其他多元學習之規劃、管理及執行。 五、海洋人力發展知識交流與整合之規劃及執行。 六、海洋人力資源發展訓練裝備、器材與資訊設施之規劃、建置、管理及維護。 七、其他有關海洋人力培育及發展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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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