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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緝私案件減免處罰標準 第10條

報運進口電子零件,其體積細小,種類繁多,點數困難者,實到數量超過原申報數量未逾百分之十者,免予處罰。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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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