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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難救護機構組織及作業辦法 第2條

本辦法所用名詞定義如左: 一、一般海難:指船舶故障、沉沒、擱淺、碰撞、失火、爆炸、洩漏或其 他有關船舶、貨載、船員或旅客之非常事故。 二、特殊海難:指船舶被飛機、船艦追蹤、襲擊、劫持,致船舶船員或旅 客遭受危害之事故。 三、船台:指裝設於船舶之無線電報或無線電話台。 四、岸台:指裝設於岸上專與船台連繫通信之無線電報或無線電話台。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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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