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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難救護機構設立及管理辦法 第29條

海難救護業申請核發營業許可證時,應繳納許可證費新台幣三萬六千元。 海難救護業申請換、補發營業許可證,應繳納換證費新台幣二千一百元。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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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