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
法規
立委
選舉
金流
指南
議題
更多 ▾
本週國會
找我的立委
國會數據分析
政府首長
地方政府
委員會
政黨
公投
民調
連署
立場測驗
2026 選舉
AI 問
常見問題
🔍 搜尋
政治雷達
›
法律
›
刑事與治安
› 消防設備師及消防設備士證書費收費標準
消防設備師及消防設備士證書費收費標準
一句話看懂
消防設備師及消防設備士證書費收費標準規範了消防設備師及消防設備士相關證書的申請、換發、補發等行政程序中證書費的收取標準,確保證書管理過程中的經費來源。
本法於第 11 屆立法院暫無相關修法議案;以下為現行條文全文。資料來自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
法條全文(現行)
最後異動 2024-08-21・共 5 條。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允許重製加值)。
第 1 條
本標準依規費法
第十條
第一項規定訂定之。
用 AI 解釋這條
第 2 條
申請核發或補(換)發證書,應繳納證書費,每張新臺幣五百元。
用 AI 解釋這條
第 3 條
因中央主管機關變更證書格式而換發者,得免收取證書費。
用 AI 解釋這條
第 4 條
暫行從事消防安全設備設計、監造或裝置、檢修人員申請核發、補(換)發消防安全設備設計監造或消防安全設備裝置檢修暫行執業證書者,準用本標準之規定。
用 AI 解釋這條
第 5 條
本標準自發布日施行。
用 AI 解釋這條
🔔 追蹤「消防設備師及消防設備士證書費收費標準」的修法動態
留下 Email,「消防設備師及消防設備士證書費收費標準」的修法動態有新表決或動態時,我們會寄摘要通知你。免費、可隨時退訂。
訂閱追蹤
延伸
所有法律
刑事與治安類法規
本屆立法成果
RSS 追蹤
驗證後投票
為防灌票,投票需驗證身分證與手機。
資料只在你的裝置驗證並加密雜湊,原始號碼不會上傳或儲存
,僅用於「同一人同題只能投一次」。
身分證字號
*必填
手機號碼
*必填
取消
確認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