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 › 第35條

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 第35條

數人負同一債務,而由部分債務人清償全部債務者,為清償之債務人對其他債務人求償之權利,依債務人間之法律關係所應適用之法律。
AI 白話解釋
← 第34條看 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 全文第36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