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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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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 第41條
第 五 章 物權
動產於託運期間,其物權之取得、設定、喪失或變更,依其目的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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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條 →
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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