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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蛋衛生標準 第4條

殺菌液蛋不得檢出沙門氏菌。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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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條能使用作為液蛋之殼蛋型態:一、蛋殼完整無裂痕。二、裂殼蛋:蛋殼受損而蛋殼膜完整,無外在污垢黏…第3條破殼蛋不得作為液蛋原料蛋之使用。第5條未殺菌液蛋之生菌數限量為106CFU/g以下。第6條本標準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一月一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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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