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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體公共危險物品儲槽檢查實施辦法 第8條

本辦法施行前,已依儲存液體公共危險物品儲槽自主定期檢查行政指導綱領規定,實施外部檢查或內部檢查合格之儲槽,視為已完成初次定期檢查,其下次定期檢查期限得自該次外部檢查或內部檢查合格之次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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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