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測量標設置保護條例 第12條

凡機關、團體或人民,必須在測量標附近建築,致妨礙測量標效用時,須 先詳述事由,繪圖說明,請該管測量機關核准,並負擔其因遷移改建,或 重建所需之一切費用。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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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