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測量規則 › 第170條

測量規則 第170條

重力測量凡經某地停留期間預計在兩小時以上者,均須設立偏倚控制站, 每一偏倚控制站必須於甫抵站停留時及離去前分別觀測一次。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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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