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測量規則 第171條

依據已知國際重力基準點,建立新輔助重力基準點之兩組獨立重力值,經 過地球潮汐影響,儀器偏倚、溫度、氣壓之影響,及刻鼓螺絲之非直線變 化等之改正後,其最大差數不得超過+-○.3Mgal。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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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