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測量規則 › 第377條

測量規則 第377條

地名可註記於覆蓋像片上之透明塑膠片,其他均用紅墨水按照圖式註於像 片上。
AI 白話解釋
← 第376條看 測量規則 全文第378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