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測驗式試題命題辦法 第5條

試題命擬委員命題時,應用定式題卡,以原子筆、鋼筆繕寫或打字,並簽 名或蓋章。 外國文試題及其他科目試題中夾繕之外國文,應寫印刷體或打字。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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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