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測驗式試題計分辦法 第4條

原始分數得以校正猜測公式校正之,其公式如下: S=R- (W/N-1) S表示校正後之原始分數 R表示答對題數 W表示答錯題數,但不包括未作答之題數 N表示試題之選項數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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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