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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離輻射防護安全標準 第8條

雇主應依附表三之規定或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可之方法,確認輻射工作人員所接受之劑量符合前條規定。 供管制輻射工作人員體內曝露參考用之推定空氣濃度,依附表四之一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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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