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漁會人事管理辦法 第31條

漁會員工之薪資按月計算者,任職未滿一個月時,該月薪資按實際在職日數比例計給。 漁會員工支薪之起止或變更,應由人事管理人員登記,並通知會計單位。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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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