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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藥庫設置期限及設置標準 第4條

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於中央主管機關審核火藥庫設置或變更申請案件之會勘時,得就設置或變更地點之治安、消防及其他相關事項,審核有無違反主管法令之情事。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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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