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災害防救法 第51條

第四十二條至前條所稱災區,指因災害造成嚴重人命傷亡或建物毀損等之受創地區,其範圍由行政院公告並刊登政府公報。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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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