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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人載具科技創新實驗計畫牌照核發辦法 第4條

申請人申請前條試驗牌照,應依附件二規定繳納規費。但經創新實驗審查會議決議免徵規費者,不在此限。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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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