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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障礙產品設計獎勵辦法 第2條

本辦法所稱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為經濟部。 本辦法所定之獎勵業務,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得委任所屬機關或委託其他機關、法人或團體辦理。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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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