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無障礙產品設計獎勵辦法 › 第8條

無障礙產品設計獎勵辦法 第8條

獲獎者檢附之文件有虛偽不實或其他違反法令情形時,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得取消其得獎資格,並追繳已領得之獎勵。
AI 白話解釋
← 第7條看 無障礙產品設計獎勵辦法 全文第9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