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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氣事業管理規則 第11條

煤氣事業經核准登記後,如逾前條規定期限而未申請展延,或經申請展延 仍逾期未辦理者,由地方主管機關轉請中央主管機關撤銷其登記。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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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