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燃氣熱水器及其配管承裝業管理辦法 › 第16條

燃氣熱水器及其配管承裝業管理辦法 第16條

承裝業申請營業之登記事項有虛偽或不實情事者,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撤銷其登記。
AI 白話解釋
← 第15條看 燃氣熱水器及其配管承裝業管理辦法 全文第17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