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營利事業捐贈職業或業餘運動業與重點運動賽事專戶及捐贈費用加成減除實施辦法 › 第18條

營利事業捐贈職業或業餘運動業與重點運動賽事專戶及捐贈費用加成減除實施辦法 第18條

管理會之任務如下: 一、職業或業餘運動業認可、專案核准、重點運動賽事公告之審查。 二、本專戶之運用及分配。 三、審議受贈對象得收受捐贈金額之上限。 四、捐款之查核及監督。 五、其他與本專戶管理有關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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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