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 › 法律 › 營利事業認列受控外國企業所得適用辦法 › 第9條

營利事業認列受控外國企業所得適用辦法 第9條

營利事業於實際獲配各受控外國企業股利或盈餘時,其已依前條規定認列投資收益並計入當年度所得額課稅部分,不計入獲配年度所得額課稅;超過部分,應計入獲配年度所得額課稅。 前項不計入獲配年度所得額課稅之股利或盈餘,因實際獲配日之匯率與依第六條及第七條規定計算受控外國企業當年度盈餘之匯率不同所產生之差異數,應列為該營利事業獲配年度兌換損益。 營利事業實際獲配各受控外國企業之股利或盈餘時,其已依所得來源地稅法規定繳納之股利或盈餘所得稅,於認列該投資收益年度申報期間屆滿之翌日起五年內,得自認列該投資收益年度應納稅額中扣抵,其有溢繳稅額者,得申請退稅。營利事業獲配前開股利或盈餘屬源自大陸地區轉投資事業分配之投資收益,其在大陸地區已繳納之股利或盈餘所得稅及在第三地區已繳納之公司所得稅及股利或盈餘所得稅,於前開規定期限內,得自認列該投資收益年度應納稅額中扣抵,其有溢繳稅額者,得申請退稅。扣抵之數,不得超過因加計該投資收益,而依國內適用稅率計算增加之應納稅額。 營利事業處分受控外國企業股份或資本額時,處分損益依下列規定計算: 一、處分損益=處分收入-原始取得成本-處分日已認列該受控外國企業投資收益餘額×處分比率。 二、前款處分日已認列該受控外國企業投資收益餘額=累積至處分日已依前條第一項規定認列該受控外國企業投資收益-以前各次實際獲配之股利或盈餘依第一項規定不計入獲配年度之所得額-以前各次按處分比率計算受控外國企業投資收益餘額減除數。
AI 白話解釋

引用本條的條文

營利事業認列受控外國企業所得適用辦法中另有 1 條條文提到第9條,適用時常需一起看。

第6條本辦法所定受控外國企業當年度盈餘,依下列規定計算:一、當年度盈餘=受控外國企業依中華民國認可…

同章節的其他條文

第2條營利事業及其關係人直接或間接持有在中華民國境外低稅負國家或地區(以下簡稱低稅負區)關係企業之…第3條前條所稱關係人,包括關係企業及關係企業以外之關係人。前項所稱關係企業,指營利事業與國內外其他…第4條第二條所稱低稅負區,指關係企業所在國家或地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一、關係企業所在國家或地區之營…第5條受控外國企業於所在國家或地區有實質營運活動或當年度盈餘在一定基準以下者,得免依第八條第一項規…第6條本辦法所定受控外國企業當年度盈餘,依下列規定計算:一、當年度盈餘=受控外國企業依中華民國認可…第7條營利事業直接持有股份或資本額之受控外國企業持有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工具(以下簡稱FV…第8條營利事業應將受控外國企業當年度盈餘,減除依該受控外國企業所在國家或地區法律規定提列之法定盈餘…第10條營利事業於本法第七十一條第一項規定期限內,辦理所得稅結算申報時,應依規定格式揭露相關資訊及檢…第11條本辦法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度施行。
← 第8條看 營利事業認列受控外國企業所得適用辦法 全文第10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