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 › 法律 ›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 › 第1條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 第1條

第 一 章 總則
本標準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第六條第三項規定訂定之。 本標準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有關職業安全衛生法令之規定。
AI 白話解釋

「總則」的其他條文

第1-1條本標準用詞,定義如下:一、露天開挖:指於室外採人工或機械實施土、砂、岩石等之開挖,包括土木構…第2條本標準適用於從事營造作業之有關事業。第3條本標準規定之一切安全衛生設施,雇主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安全衛生設施於施工規劃階段須納入考量…第4條本標準規定雇主應設置之安全衛生設備及措施,雇主應規定勞工遵守下列事項:一、不得任意拆卸或使其…
看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 全文第1-1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