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
法規
立委
選舉
金流
指南
議題
更多 ▾
本週國會
找我的立委
國會數據分析
政府首長
地方政府
委員會
政黨
公投
民調
連署
立場測驗
2026 選舉
AI 問
常見問題
🔍 搜尋
政治雷達
›
法律
›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
› 第136條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 第136條
雇主以鋼管施工架為模板支撐之支柱時,應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鋼管架間,應設置交叉斜撐材。 二、於最上層及每隔五層以內,模板支撐之側面、架面及每隔五架以內之交叉斜撐材面方向,應設置足夠強度之水平繫條,並與牆、柱、橋墩等構造物或穩固之牆模、柱模等妥實連結,以防止支柱移位。 三、於最上層及每隔五層以內,模板支撐之架面方向之二端及每隔五架以內之交叉斜撐材面方向,應設置水平繫條或橫架。 四、上端支以梁或軌枕等貫材時,應置鋼製頂板或托架,並將貫材固定其上。 五、支撐底部應以可調型基腳座鈑調整在同一水平面。
AI 白話解釋
點此用 AI 白話解釋這一條 →
← 第135條
看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 全文
第137條 →
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驗證後投票
為防灌票,投票需驗證身分證與手機。
資料只在你的裝置驗證並加密雜湊,原始號碼不會上傳或儲存
,僅用於「同一人同題只能投一次」。
身分證字號
*必填
手機號碼
*必填
取消
確認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