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
法規
立委
選舉
金流
指南
議題
更多 ▾
本週國會
找我的立委
國會數據分析
政府首長
地方政府
委員會
政黨
公投
民調
連署
立場測驗
2026 選舉
AI 問
常見問題
🔍 搜尋
政治雷達
›
法律
›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
› 第138條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 第138條
雇主以木材為模板支撐之支柱時,應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木材以連接方式使用時,每一支柱最多僅能有一處接頭,以對接方式連接使用時,應以二個以上之牽引板固定之。 二、上端支以梁或軌枕等貫材時,應使用牽引板將上端固定於貫材。 三、支柱底部須固定於有足夠強度之基礎上,且每根支柱之淨高不得超過四公尺。 四、木材支柱最小斷面積應大於三十一點五平方公分,高度每二公尺內設置足夠強度之縱向、橫向水平繫條,以防止支柱之移動。
AI 白話解釋
點此用 AI 白話解釋這一條 →
← 第137條
看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 全文
第139條 →
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驗證後投票
為防灌票,投票需驗證身分證與手機。
資料只在你的裝置驗證並加密雜湊,原始號碼不會上傳或儲存
,僅用於「同一人同題只能投一次」。
身分證字號
*必填
手機號碼
*必填
取消
確認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