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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造業承攬工程造價限額工程規模範圍申報淨值及一定期間承攬總額認定辦法 第6條

本法第二十三條第一項所定一定期間為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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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