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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造業法 第45條

營造業公會分綜合營造業公會、專業營造業公會及土木包工業公會。 前項專業營造業公會,得依第八條所定專業工程項目,分別設立之。 專業營造業公會未設立前,專業營造業得暫加入綜合營造業公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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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