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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竹煙火專業機構認可辦法 第14條

受委託之爆竹煙火認可專業機構聘用、資遣、解聘專責檢驗人員者,應於十五日內報請中央主管機關備查。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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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