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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竹煙火專業機構認可辦法 第13條

中央主管機關得檢查爆竹煙火專業機構之業務,必要時並得令其報告,爆竹煙火專業機構不得拒絕。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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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