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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竹煙火製造許可辦法 第10條

申請爆竹煙火製造許可,應繳交審查費新臺幣二千八百元;申請核發、換發、補發許可文件,應繳交證書費新臺幣五百元。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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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