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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場登記規則 第10條

以公司組織申請牧場登記者,應俟公司登記想准後,再申請為牧場之登記 ;以合夥組織申請牧場登記者,應檢附合夥契約,由全體合夥人具名申請 。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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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