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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醫療技術檢查檢驗醫療儀器施行或使用管理辦法 第37條

第 三 章 特定檢查、檢驗及醫療儀器 › 第 二 節 特定檢查、檢驗之實驗室開發檢測
醫療機構施行實驗室開發檢測,得自行或委託醫療機構、醫事檢驗機構、機關、機構、學校或法人設置之實驗室為之。 前項實驗室,應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認證,或取得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具相關認證資格之機關(構)、法人或國際第三方公正機構之證明文件(以下併稱認證實驗室)。 前項認證,中央主管機關得委任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或委託其他機關、法人或團體為之。 中央主管機關對認證實驗室得進行不定期查核,並得調閱相關文件、資料及紀錄;認證實驗室及其人員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 認證實驗室設於境外者,該實驗室應符合第一項、第二項、前項及實驗室所在國家、地區之規定。必要時,中央主管機關得於申請程序中或取得許可後進行實地查核。 前二項查核,中央主管機關得委任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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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條的條文

特定醫療技術檢查檢驗醫療儀器施行或使用管理辦法中另有 4 條條文提到第37條,適用時常需一起看。

第7條醫療機構施行第三章第二節所定特定檢查、檢驗之實驗室開發檢測項目,應檢具下列文件、資料,向中央…第36條第七條第一項實驗室開發檢測項目,規定如附表四。醫療機構施行前項附表四之實驗室開發檢測項目,應…第41條醫療機構施行第三十六條第二項之施行計畫,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中央主管機關得停止或終止施行實驗室…第42條認證實驗室,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中央主管機關得停止或終止施行或受託施行實驗室開發檢測項目之一部…

「特定檢查、檢驗之實驗室開發檢測」的其他條文

第36條第七條第一項實驗室開發檢測項目,規定如附表四。醫療機構施行前項附表四之實驗室開發檢測項目,應…第38條醫療機構施行實驗室開發檢測,應由自行設置或委託認證實驗室為之;其委託認證實驗室為之者,該受託…第39條施行實驗室開發檢測之認證實驗室,應依醫師開立之醫囑及其通過認證之檢測項目提供服務,並製作相關…第40條受醫療機構委託施行實驗室開發檢測之認證實驗室,應依醫療機構之要求,提供原始檢測紀錄及結果報告…第41條醫療機構施行第三十六條第二項之施行計畫,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中央主管機關得停止或終止施行實驗室…第42條認證實驗室,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中央主管機關得停止或終止施行或受託施行實驗室開發檢測項目之一部…第43條本辦法中華民國一百十年二月九日修正施行前,已施行附表四檢測項目之醫療機構,有不符合第三十六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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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