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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體育團體組織及運作管理辦法 第25條

理事會議、監事會議、理事監事聯席會議,應有理事、監事各過半數之出席,始得開會;其決議,各以出席理事、監事過半數同意行之。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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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