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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種考試政風人員考試規則 第8條

本考試應考人於筆試錄取後,應經試務機關指定之醫療機構辦理體格檢查 ,不合格者,不得參加口試。 前項體格檢查標準除依公務人員考試體格檢查標準之規定辦理外,凡小兒 麻痺、四肢不全或其他身體畸形致不能自身獨立行走或以手執筆書寫者均 為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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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